请教一下:我妈妈办探亲签证来这里帮我带宝宝。Visitor Visa只有6个月,如果我下次再帮她办延签的话,我能直接要求签一年吗?还是我每一次延签只能半年半年的签?我去年帮我妈办过一次续签,当我填表的时候,我很想在上面填要求续签一年,但因为担心他们如果不批的话,就连那6个月也没有了,申请会被直接打回来,所以我老老实实的要求只要多6个月的签证,移民局批了。
我们的情况是:
1。宝宝未满一岁,加拿大出生;
2。我2006年10已经帮我妈递表办理移民了,但现在还没有拿到档案号。
3。我明年3月就可以入籍了。
4。我和丈夫都是全职上班。
请教像我这样的情况,如果我这次帮我妈续签,能否要求一年的续签?我知道父母有机会可以申请5年的多次往返签证,但这个是不是只有在移民局审核我这个sponsor的经济情况通过以后,我才能申请?非常感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