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(dawood @ Jan 28th 08 12:22 )

伊斯兰伦理的幸福观
幸福是适当满足总体的根本的需要后的愉悦状态.
幸福不是实体。因为假如幸福是财富、地位、美满婚姻、长寿、健康、美貌、事业成功、美食、佳居等某个或几个实体,那么幸福应该比较容易得到,但实际上不少人即便获得了这些实体中的一项或多项,却并不感到幸福,甚至较之比较少地占有这些实体者更为痛苦
幸福是相对的. 人对幸福的要求,因其所处的环境、生活的经历的不同,乃至文化水平的高低、道德品质的优劣,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.
幸福是变化的.《古兰经》说:“与艰难相伴的,确是容易;艰难相伴的,确是容易,当你的事务完毕时,你应当勤劳,你应当向你的主恳求。”(94﹕5-8) 幸运与不幸不是绝对的,会相互转换.
伊斯兰不排斥物质幸福的正当性和合理性,但绝不把这种需求看作是幸福的主要因素,更没有将幸福等同于物质需求的满足。没有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自然没有真实的完整意义上的幸福,但有了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未必就有幸福.
伊斯兰的幸福是对自我幸福的肯定和超越,或者说是利己幸福和利他幸福的紧密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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