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tiamh
Dec 28th 07 17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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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 马 tianma35@yahoo.ca
道德与修养
1.容忍与宽恕。受到委屈,遭到冤枉,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或被加上不应有的罪名, 等等,是一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,也是对一个人道德和修养水平的考验 。伊斯兰道德要求一个穆斯林在遇到上述情况时,应当采取容忍和宽恕的态度,也就是 说“有理也要饶人”。“你应当容忍——你的容忍只赖真主的佑助——你不要为他们而 悲伤,不要为他们的计谋而烦恼。”(《古兰经》16:127)“凡能忍受而加以赦宥者, 他们的那种行为,确是应该决心做的事情。”(《古兰经》42:43)“善恶不是一律的。 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去对付恶劣的品行,那么,与你相仇者,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 。”(《古兰经》41:34)“唯坚忍者,获此美德。唯有大福分者,获此美德。”(《古 兰经》41:35)“我誓必要以坚忍者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。”(《古兰经》16:96) “你应当以德报怨,我知道他们所描述的。”(《古兰经》23:96)这些经文都是教导穆 斯林对人要宽恕,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要容忍,这不仅是道德行为的准则,而且也是教义 和信仰的组成部分,因为“如果你们饶恕他们,原谅他们,赦宥他们,[真主就赦宥你 们],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,确是至慈的”(《古兰经》64:14)。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 中,经常听到穆斯林以“忍耐是好事”的惯用语来相劝,在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的许多 公众场合,如清真寺、会议室、办公室里,常常可以看到“忍耐是好事”和“真主与坚 忍者在一起”等条幅,来互相劝勉。与中国人常用的“止怒”等座右铭,有异曲同工之 处,都是教导人们遇事要冷静、三思,不要草率从事,更不要操之过急,能饶人时且饶 人等。
2.反对骄傲自大和诽谤他人。骄傲自大,嘲笑他人,诽谤他人等,只能使人们彼此产 生隔阂,互相不信任并产生憎恨,不能友好相处。虽然这些行为本身不直接构成罪行, 但却会产生不良的后果。所以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要求是:“你不要骄傲自满地在大地 上行走,你绝不能把大地踏穿,绝不能与山试比高。这些事,其恶劣是你的主所厌恶的 。”(《古兰经》17:37—38)“你不要为藐视众人而转脸,不要洋洋得意地在大地上行 走。真主确是不喜爱一切傲慢者、矜夸者的。你应当节制你的步伐,你应当抑制你的声 音;最讨厌的声音,确是驴子的声音。”(《古兰经》31:18—19)“信道的人们啊!你 们中的男子不要互相嘲笑;被嘲笑者,或许胜于嘲笑者。你们中的女子也不要互相嘲笑 ;被嘲笑者,或许胜于嘲笑者。你们不要互相诽谤,不要以诨名相称;信道后的罪恶, 是恶劣的名声。未悔罪者,是不义的。”(《古兰经》49:11)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:“ 谁的心里有一个小蚂蚁重的傲慢,谁就绝不能进入乐园。”把傲慢、嘲笑、诽谤等个人 道德修养中存在的现象,提高到信仰和教义的原则高度,促使穆斯林从思想深处认识到 问题的严重性,以便在个人的行为中规避这些现象,使人们的关系更加友好和谐。
3.平等原则,民主作风,协商精神。平等、民主、自由、协商等,对于伊斯兰和阿拉 伯国家来说,既是政治原则,又是基本教义,也是穆斯林个人道德修养的准绳。伊斯兰 教认为只有真主是永恒的,至高无上的,人类包括先知穆罕默德在内,都是他的崇拜者 ,他的奴仆,都是要死亡的。“全世界的主,……我们只崇拜你,只求你佑助”(《古 兰经》1:2—5)。《古兰经》也强调“凡穆斯林都是兄弟”。也就是说,在真主面前, 伊斯兰教的信仰者——穆斯林都是平等的,穆斯林都是兄弟,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,反 对人压迫人。他们不分民族、种族、肤色、性别,也不论时间、地点,一律是平等的, 所以,伊斯兰教规定人与人之间只可行问候礼,不可以行跪拜礼,哪怕是普通老百姓见 国王,也只是站立着一声问候就可以了。跪拜礼只有面向真主(天房朝向)才可以,而这 时国王、大臣和普通老百姓,是站在同一排列中,向真主跪拜的。“众人啊!我确已从 一男一女创造你们,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,以便你们互相认识。在真主看来, 你们中最尊贵者,是你们中最敬畏者。”(《古兰经》49:13)先知穆罕默德在“告别讲 话”中,也强调了人类平等的原则,他说:“你们的主是同一个主,你们的祖先是同一 个祖先,阿拉伯人不优于非阿拉伯人,非阿拉伯人也不优于阿拉伯人;白人不优于黑人 ,黑人也不优于白人;最优胜者就是最敬畏真主的人。”
处理各种事务要有民主协商作风,也是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应当做到的。“他们的事 务,是由协商而决定的”(《古兰经》42:38),“故你当恕饶他们,当为他们向主求饶 ,当与他们商议公事;你既决计行事,就当信托真主”(《古兰经》3:159)。先知穆罕 默德的言行充分体现了伊斯兰教倡导的民主协商精神,是这方面的楷模。在1400年以前 ,先知穆罕默德就在伊斯兰教的第一个会议室——清真寺里与穆斯林商议公事,征求他 们的意见。他曾对他的朋友、助手艾卜·伯克尔和欧麦尔说:“以真主的名义发誓,如 果你们俩对什么事有同样的意见,我绝不反对你们。”他们两个先后继承了先知穆罕默 德的事业后,也继承了这种作风,效仿他,发扬民主协商精神。艾卜·伯克尔执政后, 在对穆斯林大众发表的第一次讲话中,就明确表示说:“我被选为你们的哈里发,我的 确不是你们中最好的,如果我做对了,你们要帮助我;如果我做错了,你们要纠正我。 ”在欧麦尔执政期间,有些穆斯林多次公开与他争辩,他一次也没有对他们发脾气,他 认为他们有权利这样做,他应当面公开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。他也是一直在清真寺里与 穆斯林商议公事,听取他们的意见。他还下令给各地的总督,不要独断专行,遇事要与 人们协商。
直到现在,许多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国家都实行协商会议制度,相当于有实权的议会 ,在会议大厅的正中央,往往挂着一个大条幅或横匾,写的就是《古兰经》的经文:“ 他们的事务,是由协商而决定的。”
伊斯兰教提倡的平等、民主、协商精神,体现在穆斯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,在伊斯 兰社会的穆斯林家庭中,父子、夫妻、母子、母女之间直呼其名是很平常的事,而在以 等级为主的儒家思想统治下的中国传统家庭中,这种做法恐怕要被斥为“犯上”、“大 不敬”,甚至是“大逆不道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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