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!
我目前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,希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。
并作为一个案例,帮助以后遇到同样问题的人们。
【背景情况】
我老公2004年拿到的枫叶卡,2004年4月登陆成为PR,枫叶卡有效期到2009年5月。
这期间有2次往返加拿大,但停留的时间加在一起只有2-3个月左右。
2007年1月他被一家温哥华公司雇佣,派遣到中国工作,有税表。
2008年3月,我们俩领了结婚证,并住在一起。并计划一起去加拿大发展。
2008年5月26日,他再次入境的时候被提醒,由于税表上反映的薪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,可能明年Renew枫叶卡的时候会有问题。但移民局并没有没收他的枫叶卡,还是让入境了。
他这次去的目的,本来是为了给我办夫妻团聚类移民手续,没想到自己的PR身份也可能动摇。
因为从现在到2009年5月,只有1年的时间了,如果以前的派遣工作不被承认,那就没法满足5年住满2年的要求了。
【求助】
1. 关于sponsor资格
在<Guide 3900E>文件里,第9页,最后一段提到如下信息:
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may processing be suspended?
If any of proceedings below apply to you and you send a sponsorship application to CPC-M,your application will not be processed until a final decision is rendered with respect to that proceeding.
最后一行提到:You are appealing the loss of you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.
不知道这条规则,会不会影响他sponsor我?
我们所有手续都是齐的,而且夫妻团聚移民本来是不需要资金保障的,但还是担心因为他的移民卡Renew问题,我们的团聚移民申请会被搁置一旁,如果耗到枫叶卡过期,那自然我们的团聚移民申请会被驳回了。
2. 关于枫叶卡Renew
请问Renew的时候,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
会因为收入低被拒签么?
会因为物理上没住满2年就被拒签么?
被拒签后,如果有工作签证,是否还可以继续留在加国?
3. 夫妻团聚类移民是否可互相sponsor?
如果这次我们的团聚移民申请能顺利通过,等我拿到枫叶卡的时候,即使我老公在2009年Renew的时候出现问题,
我是否可以sponsor他?
我们俩历经磨难好不容易走在一起,不希望因为政策的原因长期两地分居,
还请大家多多帮忙!!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