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(想吃救济 @ Jun 15th 08 18:28 )

求助:我到加拿大能吃救济吗?请朋友们不要笑话我。
我就要移民加拿大了。
本人39岁光棍一条身体不好,我想到加拿大后吃救济。
请问:到达后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吃救济?
什么条件的人才能吃上救济?
每个月所给的救济金够吃饭和租房的费用吗?
请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 谢谢了
除了是難民一途, 之外就是申请時, 加国移民局巳知是殘障, 又批准了, 才一到埗就有救济可吃.
你說身体不好, 那驗身那一関, 你怎麼过!? 过了驗身那一関, 即表示你有能力工作, 能賺錢養自己.
否則你害了你的申請人/担保人, 因他申請你时曾書面承諾十年內, 担保為你付回所取的救济金, 他会為你代还吃了救济的钱.
以前, 申請殘障/重病, 都会特准, 但太多人要依靠福利/救济, 政府也吃不消.
有個女佣工在加打工足3年, 本可申請移民長居, 但驗到有癌症, 被拒, 几番上訴, 也要被敕令离開.
全世界的國家, 不獨加拿大, 移民批准了, 才生重病, 大家倒霉, 還未批准驗出, 地方/國家一定是個重負担, 一定拒絕的.